以南京为例,缴费主要按照社保上限和下限进行。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,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
数上限为19935元,比上年增加1764元,下限为3030元。比上年增加258元。 基数 的增加意味着养老金、医疗、失业等社会保险缴费的增加。 南京企业约60%的参保职工按照下 限缴纳社会保险费。 按3030元下限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,每月最低养老保险费为242.4元(30308%),基本医疗保险费为60.6元(30302%)。 此外,还有增加疾病补助10元,失业保险15.15元(30300.5%)。 因工受伤、生育的人员无需缴纳。 一般情况下,参保职工每月承担的社会保险费最低限额为328.15元。 据统计,目前,南京市约有60%的企业职工每月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标准缴纳社保费,这意味着他们每月的社保负担将增加27.09元。